023-68622637
首页 : 纪创视野 > 详情

EyeShot

纪创视野
咨询热线

7*24小时服务

023-68622637
详情
【政策法规】最新:人社部解读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
更新时间:2019-04-13 09:24:00

纪创君按:3月26号,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落实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明确了具体的配套措施。4月4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正式对外公布,降费政策中有一项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9年4月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对此做了特别说明,下面节选该部分内容供读者学习参考。

 

中国日报记者:

 

本次降费政策中有一项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谢谢。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

 

这实际上也是我们这次降费综合方案的另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大家知道,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缴费比例,我们叫费率;二是缴费基数,我们叫费基。费率和费基的任何一个因素的调整变动都会对缴费的金额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我们调低费率也好,或者调低费基也好,都会导致缴费金额的减少、缴费负担的减轻。


我们这次降费的方案对此问题进行了综合的考虑,除了刚才介绍的降低费率政策以外,也对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的指标。这项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减负的效果也非常明显。

 

大家知道,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为了促进公平,使得职工退休以后养老金的水平能够保证他的基本生活,所以政策规定要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我们俗称叫“保底封顶”,这也是国际上很多国家通行做法。之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它是以本省份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60%作为下限。由于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比较小,所以导致指标水平比较高。2017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6343元,同期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3813元,前者是后者的1.66倍,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出现了标准过高导致负担过重的情况。

 

这次降费方案提出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用它来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就可相应的降低,缴费的负担就会减轻。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水平总体是偏低的,不少职工是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费,加上刚才说的降费政策,他们的缴费负担会进一步减轻,能够更多受益。

 

我们算了一下,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来推算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口径调整以后,以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企业在单位费率降到16%的基础上,实际缴费负担通过口径的调整,可再下降两到三个百分点。


这次综合降费方案里还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做了规定。考虑到他们没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为便于他们参保缴费,原来的政策里面规定是以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这次降费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口径的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这样,不仅平均工资的口径调整了,标准有所降低,并且选择的范围也扩大了,过去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现在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60%到300%之间选择。收入低的可以选择低基数缴费,这样可以减轻缴费负担,收入高的人员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来提高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