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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该了解的疫情政策法规
更新时间:2020-04-01 15:43:47
  • 疫情防控生产恢复期的优惠政策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2.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
4.四川省人社厅 财政厅 税务局 医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 
6.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支持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

  • 涉及疫情期间加班问题

1.《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四十二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 涉及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2.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3.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4.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6号)


  • 疫情防控复产期间的灵活用工

1.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5号) 
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


  •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工伤认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2.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

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


  • 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1.人社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8号)

2.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

3.人社部等5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4.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才保障服务的十项举措》(2020年2月7日)


  • 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的时效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

   2.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